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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 明确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负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案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获得缓征、减征乃至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待遇。

  相较于2002年制定的原《中小企业促进法》,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政策措施更加细致,也更具可操作性。新法将原来的“资金支持”一章拆分成“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两个章节,分别规定从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两个层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而“财税支持”一章被直接置于总则之后,也足见高层对财税支持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
    新法的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第十二条则规定,“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由此,对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由政策导向,正式上升为国家立法意志。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就业机会。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税负偏重,经营成本偏高,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减税降费都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而在其他场合,也经常有各界人士呼吁政府通过减税为中小企业切实“减负”。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多次公开呼吁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今年3月马云在参加国税总局的座谈会时就提出,大企业享受很多资源优势,理应是纳税主力;而小企业每天考虑的是生死存亡问题,如何让中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国家税收调节真正应该考虑的地方。因此对小企业该考虑的不是如何征税,而是继续减税减负。

  “减税降负,就会有大量的创业者、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发展起来,因为税收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马云曾这样表示。

  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小企业“减负”纳入立法,对于强化中小企业投资意愿,刺激实体经济活力具有长期重大意义。有分析指,“减负”后轻装上阵的中小企业,将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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